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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负责人:吴锦娟

成员:王梅红、魏鹤、王良滨、裘梧

年度:20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即“05课程方案”),以及实施工作的《意见》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开设经历了一个从调整和探索,到教学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和充分准备的发展历程。

  自建校以来,我校就在本专科生中普遍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共党史》等政治理论课程。1985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标志着高校“两课”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1985年,教育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课程进行了改革,提出了“85课程方案”。 我校各专业均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等课程。1989年起,我校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将原来的“老三门”改为“新四门”: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其中《马克思主义原理》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拓展而成的。1998年根据原国家教委的指示精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又进行了新的调整与改革,确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2002年改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对高校“两课”教学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门数、设置、学分、学时、教师等有新的规定和调整,重新确定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我校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进行教学改革,将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课程整合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学分为3,学时为54。从2010级开始调整为讲授学时46,实践学时为8新课程方案明确规定,将“98方案7门必修课调整为4门必修课,即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使用国家统一的新教材,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个整体讲授。整合后的课程建设本着“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注意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成果之间的衔接,做到结构合理、减少重复。通过向学生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帮助学生准确、系统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课程组认真落实新教学方案,编写新的教学大纲。对各章教学重点、难点以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课程组全体同志集体备课,编写教案和教学参考资料,进行试讲、集体评议和学生课堂反馈、修改等。逐渐组建起比较合理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