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6年下半年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出版资助著作的撰稿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北京市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和北京市与中央各部门双管的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单位的科研人员;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必须是社会科学学术专著(教材类、资料类、工具书类、译著类、普及类、论文集等著作除外),并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书稿必须达到出版水平;
4.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申请书必须由两位相关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四、必须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小组指定的出版社进行初审,并填写出版意见及申请资助预算金额。现共有十二家:北京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同心出版社、京华出版社、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请我校申报者于2016年9月12日之前将拟出版的书稿(3份、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申请书》(4份)及《申请出版资助著作基本情况登记表》(2份,出版社报)交至科技处。
特别提示:依据《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2016年上半年申报未获资助的著作,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可在认真修改提高学术质量后,于2017年上半年起再次申报。
有关事宜及申请书请从社科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网页查询和下载( http://www.bjskl.gov.cn/ )。
联系人:樊怡欣
联系电话:64286498
科技处
2016年6月24日